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桐乡市文联协会(研究会)年度考评办法 [复制链接]

阿宝 1039 1
阿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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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桐乡市文联协会(研究会)
年度考评办法》的通知

各协会、研究会:
2016年,桐乡市文联各协会(研究会)年度考评办法在2015年度试行基础上,市文联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讨论研究和修改完善,经主席办公会议通过,现将《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桐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2016年6月2日
桐乡市文联协会(研究会)
年度考评办法

一、目的意义
通过实施本考评办法,进一步加强协会(研究会)建设,增强协会自我管理、自我发展的能力,推进各协会(研究会)更加卓有成效地开展活动,鼓励多出精品、多出人才,努力把“文艺惠民”落到实处,从而在推进我市“人文名城”建设、促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发挥更大作用。
二、考评依据
按照国务院发布的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依据《桐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》赋予的任务和职能,建立桐乡市文联所属协会(研究会)考评办法,并制定《桐乡市文联各协会(研究会)考评细则》。
《考评细则》既是协会(研究会)考评工作的重要标准和依据,也是引导各协会(研究会)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、积极开展文艺惠民活动的指标体系。
三、组织机构
为确保考评工作公平公正、顺利有效地进行,成立市文联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协会(研究会)进行年度考评。由文联主席担任领导小组组长,文联副主席和秘书长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文联专职副主席兼办公室主任。
四、考评对象和门类划分
考评对象为文联所属各协会(研究会)。根据各协会(研究会)不同特点,按文学类、视觉艺术类、表演艺术类和研究类四大门类分别进行考评。其中作协、民协、诗词楹联协会、女作协为文学类;美协、书协、漫协、摄协、青桐印社为视觉艺术类;曲协、戏协、音协、舞协、琴社为表演艺术类;名人和地方文化研究、茅研、丰研、吕研、太研、收藏家协会为研究类。
五、考评程序
(一)互评:各协会(研究会)在年终总结交流的基础上,按四大门类协会(研究会)进行互评(《互评表》另附),根据互评结果分别排出名次。
(二)自评:各协会(研究会)在总结全年工作的基础上,对照《考评细则》中的考评内容和分值,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填写《桐乡市文联各协会(研究会)年度考评自评表》,与年初计划、年度总结及其他相关台账资料一并报市文联组联科。
(三)审核: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协会(研究会)自评分和提供的相关台账资料进行审核,统计出各协会(研究会)的审核得分,根据审核分高低分别排出名次。
(四)综合排名:将各协会(研究会)互评名次和审核分名次相加,从高到低确定综合排名。
(五)、终评: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协会(研究会)综合排名情况进行讨论研究,最终确定考评结果。
六、结果使用
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协会(研究会)年度工作先进集体的依据。协会(研究会)先进集体共设11个(即取各门类协会、研究会数的50%);协会(研究会)先进个人由各协会、研究会自行推荐,原则上每个协会(研究会)1名,由考评领导小组审定。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文联年终总结大会上予以公布并表彰奖励。
七、实施时间
本考评办法自2016年起正式实行。

附件:1、《桐乡市文联各协会(研究会)考评细则》
2、《桐乡市文联各协会(研究会)考评自评表》








附件1

桐乡市文联各协会(研究会)年度考评细则














考 评 内 容 和 分 值
服务中心,服务大局,积极配合市、文化局、文联中心工作,自觉完成市、局、文联交给的有关工作和任务(20分)。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,工作出色,受到表彰的另加50分。
每年召开协会理事会会议1次以上,及时研究工作,有领导有组织地开展各项活动,做到年初有计划(5分),年终有总结(5分);管理有制度、活动有记录(5分)。
重视信息宣传工作,及时报送所在协会(研究会)各类活动信息。全年向市文联组联科报送活动信息不少于6条。超过6条的,每条计5分。
重视会员发展工作,各协会每年新发展会员不低于原有会员的5%,研究会每年新发展会员不低于原有会员的2%。每少一个百分点,扣20分;如超过预定增幅,每超一个百分点加30分。

协会(研究会)面向社会组织举办具有较高质量或较大影响的社会活动(包括举办各类展览、研讨会、座谈会,各类交流、采风活动,各类讲座、文艺培训活动等)。鼓励协会(研究会)深入基层联合开展活动,原则上各协会与镇(街)部门、企业或单位联合搞活动全年不少于6次,各研究会联合搞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,以台账为准,每少一次扣20分;超过6次的,每超一次加30分。如各协会(研究会)独立举办活动的,根据举办规模大小、规格高低不同分别计分。原则上,全国性集体活动每次计80分,全省性或跨地区集体活动每次得50分,全市性(下基层)集体活动每次得30分;全国性个体活动每次30分,全省性个体活动每次得20分,嘉兴市级个体活动每次得10分,本市内个体活动每次得5分;本市内属同一类个体活动全年活动50次以内的,酌情计分;本市内属同一类个体活动全年活动50次以上的,以100分计。集体和个体活动均须提供相关图片和资料。如属同一类活动,须提供不少于5次活动台账。
切实抓好文艺创作骨干队伍建设,注重人才培养,积极做好向上一级协会推荐入会工作。其中当年度加入全国级协会(含西泠印社)的,每人次计50分; 加入省级协会的,每人次计30分;加入嘉兴市级协会的,每人次10分。以证书复印件为准。
在文学艺术领域,当年度晋升正高职称的,每人次50分;晋升副高职称的,每人次30分;晋升中级职称的,每人次10分。以证书复印件为准。
创作成果和获奖情况

鼓励协会会员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文学作品及各类学术研究论文(有国内统一书号的刊物)。其中在全国性刊物上发表的,每篇计30分;省级刊物上发表的,每篇计20分; 嘉兴市级刊物上发表的,每篇计10分(不含篇幅短小的散文随笔)。同一篇文学作品或学术研究论文发表在多家刊物上,取其中一篇,靠高计分。协会、研究会集体出版专著或会员个人出版专著(有国内统一书号),根据字数多少及内容质量等不同情况,每本专著以20至40分计。以发表刊物或专著原件作为台账资料。桐乡本地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不列入计分对象。
积极发动和组织会员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、比赛和展览活动。其中参加国家级演出、比赛(展览)获奖(含提名奖和入围奖)的,集体项目每次80分,个体项目每次30分;参加省级演出、比赛(展览)获奖的,集体项目每次计50分,个体项目每次计20分; 参加嘉兴市级演出、比赛(展览)获奖的,集体项目每次计30分,个体项目每次计10分。同一获奖项目(作品)的会员属不同协会或研究会的,根据获奖项目(作品)内容决定其协会(研究会)归属,每个获奖项目(作品)只计入其中一个协会(研究会)。以证书复印件为准。
其他加分
各协会(研究会)如有其他未被列入上述内容但成果显著的事项,可另行单列上报,由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加分。






附件2

桐乡市文联各协会(研究会)年度考评自评表
( 2016年度)
协会(研究会)名称: 填表日期:20 年 月 日













考 评 内 容 和 分 值
自评分
审核分
服务中心,服务大局,积极配合市、文化局、文联中心工作,自觉完成市、局、文联交给的有关工作和任务(20分)。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,工作出色,受到表彰的另加50分。


每年召开协会理事会会议1次以上,及时研究工作,有领导有组织地开展各项活动,做到年初有计划(5分),年终有总结(5分);管理有制度、活动有记录(5分)。


重视信息宣传工作,及时报送所在协会(研究会)各类活动信息。全年向市文联组联科报送活动信息不少于6条。超过6条的,每条计5分。


重视会员发展工作,各协会每年新发展会员不低于原有会员的5%,研究会每年新发展会员不低于原有会员的2%。每少一个百分点,扣20分;如超过预定增幅,每超一个百分点加30分。



协会(研究会)面向社会组织举办具有较高质量或较大影响的社会活动(包括举办各类展览、研讨会、座谈会,各类交流、采风活动,各类讲座、文艺培训活动等)。鼓励协会(研究会)深入基层联合开展活动,原则上各协会与镇(街)部门、企业或单位联合搞活动全年不少于6次,各研究会联合搞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,以台账为准,每少一次扣20分;超过6次的,每超一次加30分。如各协会(研究会)独立举办活动的,根据举办规模大小、规格高低不同分别计分。原则上,全国性集体活动每次计80分,全省性或跨地区集体活动每次得50分,全市性(下基层)集体活动每次得30分;全国性个体活动每次30分,全省性个体活动每次得20分,嘉兴市级个体活动每次得10分,本市内个体活动每次得5分;本市内属同一类个体活动全年活动50次以内的,酌情计分;本市内属同一类个体活动全年活动50次以上的,以100分计。集体和个体活动均须提供相关图片和资料。如属同一类活动,须提供不少于5次活动台账。


切实抓好文艺创作骨干队伍建设,注重人才培养,积极做好向上一级协会推荐入会工作。其中当年度加入全国级协会(含西泠印社)的,每人次计50分; 加入省级协会的,每人次计30分;加入嘉兴市级协会的,每人次10分。以证书复印件为准。


在文学艺术领域,当年度晋升正高职称的,每人次50分;晋升副高职称的,每人次30分;晋升中级职称的,每人次10分。以证书复印件为准。


出版作品和获奖情况

鼓励协会会员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文学作品及各类学术研究论文(有国内统一书号的刊物)。其中在全国性刊物上发表的,每篇计30分;省级刊物上发表的,每篇计20分; 嘉兴市级刊物上发表的,每篇计10分(不含篇幅短小的散文随笔)。同一篇文学作品或学术研究论文发表在多家刊物上,取其中一篇,靠高计分。协会、研究会集体出版专著或会员个人出版专著(有国内统一书号),根据字数多少及内容质量等不同情况,每本专著以20至40分计。以发表刊物或专著原件作为台账资料。桐乡本地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不列入计分对象。


积极发动和组织会员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、比赛和展览活动。其中参加国家级演出、比赛(展览)获奖(含提名奖和入围奖)的,集体项目每次80分,个体项目每次30分;参加省级演出、比赛(展览)获奖的,集体项目每次计50分,个体项目每次计20分; 参加嘉兴市级演出、比赛(展览)获奖的,集体项目每次计30分,个体项目每次计10分。同一获奖项目(作品)的会员属不同协会或研究会的,根据获奖项目(作品)内容决定其协会(研究会)归属,每个获奖项目(作品)只计入其中一个协会(研究会)。以证书复印件为准。


其他加分
各协会(研究会)如有其他未被列入上述内容但成果显著的事项,可另行单列上报,由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加分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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