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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稿启事
浙江省第十五届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
浙江省第十五届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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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建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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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建荣
话题: 121
回复: 175
发布于
2017-02-04 17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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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第十五届摄影艺术展览,是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两年一届的综合性摄影艺术展览,是我省规模最大的全省级摄影展览。
本届展览充分发挥摄影艺术的载体作用,作品要突出展现“中国梦、美丽浙江”为主旨,倡导“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、贴近实际”的创作,集风光、人物、事件于一体,表现浙江的山水之美、民风之美、发展之美,尤其要展现在“五水共治”的环境下,浙江江河胡海出现的新面貌、新气象。作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的纪念活动。
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,诚邀广大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。
一、征稿规则
1.浙江籍或在浙江工作的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(作品应为2012年5月以后创作的新作品)。
2.展览分为纪录、艺术、商业、多媒体四大类,单设“青年组”。参展人可依据自身情况,选择投稿。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(组)别,但同一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(组)别。每位投稿人不论选送几个类别,总数限10件之内(注:每幅/组作品为“一件”)。
3.所有选送作品,题材、体裁不限,黑白、彩色不限,单幅、组照均可选送。
4.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-12幅,其他组照作品每件限4-6幅。
5.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、国际摄影艺术展览、历届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中入选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。
6.投稿方式:本次省展只接受电子影像文件稿件,纸质作品请电子化处理后以电子方式投送参评。
(1)网络投稿:
参评者须在浙江摄影网(
http://zjpa.zjphoto.org/
)“浙江省第十五届摄影艺术展”专区上传作品。作品格式为jpg格式,每幅作品尺寸为长边在800-1200像素之间,作品须注明参评标题,组照除注明组照标题外,还应对每幅作品进行必要的说明,参评青年组作者应在个人资料中注明真实年龄。
(2)邮寄光盘、U盘:
参评者可通过光盘或U盘邮寄投送作品及资料(不接收纸质照片)。投送内容包括:参评作品(JPG格式,照片文件命名方式统一采用“作者姓名-作品题目及序号-所在市”)、作品说明(WORD格式)、作者个人资料《浙江省第十五届摄影艺术展览参评表》)。多媒体类投稿参评者可通过光盘或U盘邮寄投送作品及资料,或直接发送邮箱:
zjsx@vip.163.com
。
7.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、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。
8.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,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。
9.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,不退稿。
10.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,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,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。
二、作品入选设置
1.本届全省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200幅(组)左右。设:金奖作品8幅,银奖作品15幅,铜奖作品25幅。
2.“青年组”,入选作品约50幅(组)左右。设:金奖作品2幅,银奖作品4幅,铜奖作品6幅。
3.评委推荐: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,从金、银、铜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幅为评委推荐佳作。
4.设优秀组织工作奖: 5个(市级3个、县级2个)。
本届展览将对组织作者在创作、参评和入选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“浙江省第十五届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奖”。
注:展览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,对各类(组)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。
三、类别(组)释义
1.纪录类: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、自然环境生态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。涵盖突发性新闻、一般性新闻、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。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,除对影调、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,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。每幅(组)作品除标题外,应有简要说明(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件要点)。
2.艺术类:指注重主观情感、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。题材可涉及人文景观、社会生活、特定人物和静物、动植物等方面,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、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。
3.商业类:指以推介某种商品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,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广告、影室人像、时装展现、城市建筑。本类作品均为单幅,不设组照。
4.多媒体类:指将静态影像与动态影像结合,并配以音频、特效等多种艺术手段创作的影像作品。注重叙事性、观赏性、创新性及静态影像技巧的运用。
5.青年组:
年龄在14~34岁(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给出的“青年”定义),在浙江中的青年摄影师、摄影爱好者,均可投送作品。
6.评委推荐佳作:为体现求同存异的评选要求,倡导丰富多样的创作风格,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,从金、银、铜质收藏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件自己认同的作品作为评委推荐佳作。
四、特别说明
1.参评者应实名投稿。主办方依据投稿人注册的姓名进行评选、颁发入选证书、奖杯。
2.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,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。因违规等原因取消入选资格后,不再增补空缺名额。
3.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否则,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4.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,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入本人作品的图录(或光盘)。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,不再另付稿酬。
5.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在浙江摄影网上公示7天,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,受理实名举报。最终结果将在浙江摄影网上公布。
6.特别提示:
纪录类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,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(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)。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、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、含有拍摄机型、拍摄时间、相关参数等完整元数据的文件。主办方对不能按规定时间、要求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艺术、商业类作者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。
多媒体类入选作品如非个人独立创作,则奖项将授予该作品。
7.凡参评者,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,请严格遵守。凡不符合规定者,均视为违规,将取消参评资格。
8.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(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),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。主办方将根据违规情节,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、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中国摄协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。
9.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五、寄送参展作品地址
地址:杭州市建德路9号浙江省文联综合大楼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(收) (信封上请注明第十五届省展作品)
联系电话:0571-87039017 沈峰 87020617 李夏珊
邮编:310006
截稿日期:2014年7月15日
评选日期:2014年7月下旬
举办展览和出版画册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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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,诚邀广大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。
一、征稿规则
1.浙江籍或在浙江工作的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(作品应为2012年5月以后创作的新作品)。
2.展览分为纪录、艺术、商业、多媒体四大类,单设“青年组”。参展人可依据自身情况,选择投稿。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(组)别,但同一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(组)别。每位投稿人不论选送几个类别,总数限10件之内(注:每幅/组作品为“一件”)。
3.所有选送作品,题材、体裁不限,黑白、彩色不限,单幅、组照均可选送。
4.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-12幅,其他组照作品每件限4-6幅。
5.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、国际摄影艺术展览、历届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中入选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。
6.投稿方式:本次省展只接受电子影像文件稿件,纸质作品请电子化处理后以电子方式投送参评。
(1)网络投稿:
参评者须在浙江摄影网(http://zjpa.zjphoto.org/)“浙江省第十五届摄影艺术展”专区上传作品。作品格式为jpg格式,每幅作品尺寸为长边在800-1200像素之间,作品须注明参评标题,组照除注明组照标题外,还应对每幅作品进行必要的说明,参评青年组作者应在个人资料中注明真实年龄。
(2)邮寄光盘、U盘:
参评者可通过光盘或U盘邮寄投送作品及资料(不接收纸质照片)。投送内容包括:参评作品(JPG格式,照片文件命名方式统一采用“作者姓名-作品题目及序号-所在市”)、作品说明(WORD格式)、作者个人资料《浙江省第十五届摄影艺术展览参评表》)。多媒体类投稿参评者可通过光盘或U盘邮寄投送作品及资料,或直接发送邮箱:zjsx@vip.163.com。
7.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、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。
8.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,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。
9.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,不退稿。
10.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,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,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。
二、作品入选设置
1.本届全省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200幅(组)左右。设:金奖作品8幅,银奖作品15幅,铜奖作品25幅。
2.“青年组”,入选作品约50幅(组)左右。设:金奖作品2幅,银奖作品4幅,铜奖作品6幅。
3.评委推荐: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,从金、银、铜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幅为评委推荐佳作。
4.设优秀组织工作奖: 5个(市级3个、县级2个)。
本届展览将对组织作者在创作、参评和入选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“浙江省第十五届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奖”。
注:展览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,对各类(组)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。
三、类别(组)释义
1.纪录类: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、自然环境生态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。涵盖突发性新闻、一般性新闻、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。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,除对影调、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,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。每幅(组)作品除标题外,应有简要说明(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件要点)。
2.艺术类:指注重主观情感、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。题材可涉及人文景观、社会生活、特定人物和静物、动植物等方面,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、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。
3.商业类:指以推介某种商品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,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广告、影室人像、时装展现、城市建筑。本类作品均为单幅,不设组照。
4.多媒体类:指将静态影像与动态影像结合,并配以音频、特效等多种艺术手段创作的影像作品。注重叙事性、观赏性、创新性及静态影像技巧的运用。
5.青年组:
年龄在14~34岁(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给出的“青年”定义),在浙江中的青年摄影师、摄影爱好者,均可投送作品。
6.评委推荐佳作:为体现求同存异的评选要求,倡导丰富多样的创作风格,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,从金、银、铜质收藏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件自己认同的作品作为评委推荐佳作。
四、特别说明
1.参评者应实名投稿。主办方依据投稿人注册的姓名进行评选、颁发入选证书、奖杯。
2.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,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。因违规等原因取消入选资格后,不再增补空缺名额。
3.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否则,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4.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,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入本人作品的图录(或光盘)。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,不再另付稿酬。
5.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在浙江摄影网上公示7天,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,受理实名举报。最终结果将在浙江摄影网上公布。
6.特别提示:
纪录类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,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(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)。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、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、含有拍摄机型、拍摄时间、相关参数等完整元数据的文件。主办方对不能按规定时间、要求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艺术、商业类作者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。
多媒体类入选作品如非个人独立创作,则奖项将授予该作品。
7.凡参评者,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,请严格遵守。凡不符合规定者,均视为违规,将取消参评资格。
8.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(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),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。主办方将根据违规情节,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、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中国摄协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。
9.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五、寄送参展作品地址
地址:杭州市建德路9号浙江省文联综合大楼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(收) (信封上请注明第十五届省展作品)
联系电话:0571-87039017 沈峰 87020617 李夏珊
邮编:310006
截稿日期:2014年7月15日
评选日期:2014年7月下旬
举办展览和出版画册。